2004年12月9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超市丢奶粉 员工被查家
毛新伟

  “对顾客搜身的事儿不少,但检查员工家中的事听都没有听过。”常山县城新“好乐多”超市的辞职员工胡仙英说起此事,就一脸不高兴。
  新“好乐多”超市开张一个多月来接连丢失商品,有听装奶粉、脑轻松和西洋参等,总价值2000余元,这让超市老板樊某十分窝心。
    11月30日晚,胡仙英等人在当班时发现少了6听“多美滋”奶粉。次日经仔细盘点,共少了13听听装、4袋袋装的“多美滋”奶粉。于是老板樊某召集全体员工开会,要求大家就失少商品一事寻找原因。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,有位王姓员工提出到每个员工家里“看看”。中午,老板的小姨子、超市管理人员小何就带着员工前往当班的6个员工家中查看。但看了后,货物却没有找到。胡仙英和徐军红提出辞职,要求结算工资,但老板扣除了相关款额。
  每到一家,从衣柜、抽屉到放在床底的纸箱,甚至洗衣机的盖子都要打开查过。胡仙英、徐军红都这样说,这让她们感到十分屈辱。胡、徐两人为此各被扣了275元和170元钱,两人提出了辞职。之后,她们要求超市老板公开道歉,并结清工钱。超市老板则认为,超市丢了货物,营业员都有责任。他让当班员工承担的份额还不到货款的20%,应该算是很低的了;至于公开道歉,这位老板称,是员工自己提出来到各家看看,根本不是什么“搜查”。
  此事在当地引起了较大反响。胡、徐等人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尊严。12月7日,她们到常山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了案,并打算起诉该超市负责人。(毛新伟)